2026年企业破产法二审稿与房地产破产纪要联动评析:保交楼、购房人保护与续建融资的制度衔接
我办过最大的案子,也就是地产案件了,动不动就百来亿,资金缺口也是几个亿起,由于目前还未办结,暂不披露详情,地产公司破产重组影响大,牵一发而动全省乃至全国,而现行法律其实并没有详细规定如何办理,很多案件甚至不能受理,今天出台了《全国法院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破产案件座谈会纪要》是一个很明显的指引,话不多说,我们来看今天的破产重磅 本文目录 一、为什么二审稿与房地产破产纪要值得放在一起看 二、一个非常重要的时间节点 三、房地产破产为什么需要“特别规则” 四、破产管辖:二审稿的一般规则与房地产项目所在地管辖 五、关联企业与合并破产:房地产集团的制度衔接 六、管理人制度:从一般管理人到房地产专业化管理 七、购房人保护:这是两套制度联动最明显的地方 八、商品房消费者:二审稿没有明确写,纪要却给出了完整答案 九、预告登记、房屋交付与办证:从债权保护走向物权实现 十、以房抵债:房地产破产中的特殊风险控制 十一、房屋买卖担保:二审稿与纪要的共同逻辑 十二、延期交房违约金:房地产破产中的利益重新分配 十三、债权申报:购房人债权开始被“分类管理” 十四、续建:房地产破产最核心的制度问题 十五、续建融资:二审稿DIP融资制度与房地产实践的结合 十六、建设工程价款与购房人之间的顺位冲突 十七、破产财产处置:为什么纪要强调项目整体出售 十八、房地产项目特殊清偿顺位 十九、二审稿与纪要之间最大的制度差异 二十、二审稿实际上留下了一个房地产破产立法空间 二十一、我的几个判断 二十二、结语:房地产破产正在从“企业清算”转向“项目治理” 一、为什么二审稿与房地产破产纪要值得放在一起看 2026年的企业破产法修订二审稿,是对现行《企业破产法》进行系统性重构的重要阶段。 二审稿没有专门设置“房地产开发企业破产”一章,而是把房地产企业作为一般企业纳入破产法体系。 但房地产企业破产又明显不同于普通制造业、贸易企业。 房地产企业的破产往往同时涉及: 商品房消费者; 预售资金; 在建工程; 土地使用权; 抵押权;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; 施工单位; 银行贷款; 购房按揭; 房屋交付; 不动产登记; 保交楼; 项目续建; 房地产集团内部资金调拨; 项目公司与集团公司的风险隔离。 因此,单纯依靠企业破产法...